悬赏王伟泗阳县裴圩镇人

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泗阳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伟,男,年4月1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X,汉族,住泗阳县裴圩镇东南村五组52号。

执行依据:()苏民初号。

执行标的额:元。

因上述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开督促上述被执行人主动到本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元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王伟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年10月22日0时起至年10月21日24时止。

举报-、。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年10月22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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