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信用社:
为了简化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流程,提高可操作性,使建档立卡贫困户方便、快捷获得小额信用贷款,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措施,达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的。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借款人准入条件:
1、借款人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包括全国扶贫系统中的未脱贫户、已脱贫户);
2、借款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年满18周岁并且小于65周岁;
3、借款人家庭完整或相对完整,且家庭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资信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4、借款人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并选择合适项目;
5、借款人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在石楼县域内有固定的住所。
(二)、贷款用途
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主要用于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项目,主要包括:
1、林果业、畜牧业、中药材、小杂粮、设施农业(园艺)、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
2、运输、维修、中药材、小商店等服务业;
3、销售、收购等工商业,小型加工;
4、户用光伏,移民。
(三)、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特点
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手续简单,免担保、免抵押;二是成本低,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贷款申请程序
实行“五步法”
⑴户申请,申请书写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贷款用途。
⑵村初审,贫困户申请上交到村委,由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委支书,主任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由村委在扶贫贷款审批表签意见,加盖村委公章并指定专人报送乡镇。
⑶乡审核,由乡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查,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审核通过的由乡镇长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并对贷款贫困户信息进行登记,由乡镇汇总集中统一到县扶贫办复查(需要纸质,电子版)。
⑷县复查,县扶贫办复查通过的由承办人员签字并加盖石楼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公章,再由乡镇统一报送放贷信用社。
⑸放贷信用社审查,信用社审查通过的,由信用社负责通知本人到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五)、贷款额度
根据项目规模和生产周期确定其贷款金额或贷款期限,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
(六)、服务对接联系方式
名称
网点固话
服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接乡镇区域
城关信用社
田韩平
灵泉镇
城中信用社
曹克荣
灵泉镇(原西卫乡区域)
罗村信用社
韩计旺
罗村镇
龙交信用社
辛瑞平
龙交乡
义牒信用社
温利军
义牒镇、和合乡、前山乡
小蒜信用社
刘阳
小蒜镇、曹家垣乡
裴沟信用社
李三荣
裴沟乡
石楼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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