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俊忠于使命勇担当黄河吕梁频道

陈林俊是石楼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案管中心主任,年在山西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在石楼县公安局多个基层单位工作过,先后任看守所所长、预审股股长、罗村派出所所长、法制科科长、治安大队指导员、法制大队案管中心主任等职务,副科级侦查员、二级警长。陈林俊同志工作经历丰富,好学爱钻,业务能力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强,是一名被局党委和全局民警高度认可的优秀党员、法制民警。从警34年来,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山西公安执法工作先进个人,年荣获三等功一次,年荣获市局嘉奖一次,年被推荐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年被吕梁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机关十大执法标兵。

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他的从警价值追求和人生目标。陈林俊出生于一个革命家庭,受其父母的教育影响,他的思想灵魂从小就深深地打上了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烙印,从警后更是把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立作其从警价值追求和人生目标。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始终坚定自己的政治目标和价值追求。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高境界锻造自己,着力锤炼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成为了一名石楼公安队伍中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的优秀党员和法制民警。

对党忠诚,热爱党的事业。先后在全局多个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任职的他,为推进石楼县公安局党建工作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年6月29日,首届中共石楼县公安局老干部支部委员会成立,在局党委推荐和39名退休老党员的选举下,陈林俊担任了老干部支部副书记。上任后,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陈林俊与支部委员一道,先后组织退休老党员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召开的党的理论学习培训、文艺演出、体育活动、便民利民等各种活动。石楼县公安局老干部支部也被石楼县委组织部、老干局推荐为全市先进老干部支部。

从警34年,不论是做民警还是当所长,他都把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放在首要位置,尤其是担任罗村派出所所长期间,他带领全所3名干警跑遍了罗村镇的村村户户,上门为群众核对户口,完善群众户口资料,编辑每名群众身份证号码,把罗村镇近万名群众的户籍资料和身份证号码全部整理完善,受到罗村镇党委及群众的高度称赞。年,陈林俊调至预审股担任预审员,一干就是9年。刚到预审股后,由于从未办过刑事案件,他就谦虚向老同志学习,尽快掌握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深入专研各类犯罪构成理论,边学边干,逐渐成长为一名公检法公认的办案能手,从事预审工作9年期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余起,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

陈林俊同志从事公安法制工作先后已14年。他爱岗敬业,学习法律,钻研业务,务实创新,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得到局党委、全局民警以及县政法各部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年他担任法制大队案管中心主任以来,共审核审批行政案件余起、刑事案件余起、刑事强制措施余人、审查起诉余起,未发生1起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被改变定性、未发生1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发生1起国家赔偿案件、未发生1起判决无罪案件。他协助法制大队长带领法制案管民警,充分应用执法监督平台,充分发挥法制案管部门执法监督职能,制定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及执法监督制度40余项,全力升级改造全局智能化执法办案场所,采取强有力举措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把石楼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向全市先进行列。石楼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年荣获全市第一,年荣获全市第三,年荣获全市第一,并获得年度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年陈林俊被吕梁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机关十大执法标兵。在成绩面前,陈林俊不居功自傲,他克服家中妻子多病的困难,克服自己常年久坐引发的腰间盘突出等疾病的困扰,依然默默战斗在公安法制这个自己奋斗了十多年的岗位上,加班加点、随叫随到,从不喊冤叫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后,他认真学习理论,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政治站位。他带领法制案管部门全体民警认真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全局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顽瘴痼疾,组织法制、督查、信访、刑侦、治安等部门民警成立重点案件评查专班,对全局年以来5类重点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活动,共评查各类刑事案件起,发现一般性不规范案件40起,发现问题较大案件40起,并在规定期限内指导监督办案单位办案民警将案件问题全部整改。

廉洁从警,模范执法,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公正把关,秉公监督,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认真履职,无私奉献。用其人生、用其业绩、用其做人做事诠释了一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公安优秀党员、法制民警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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