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吕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永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刘永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大额财物;利用过节之机,违规给予他人礼金。
刘永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记者注意到,在通报同时发布的刘永平简历中,显示其“年12月换届未提名”。
据公开简历,刘永平年5月出生,山西方山县人,年5月任吕梁市临县县长,次年10月任县委书记,并县委书记、县长“一肩挑”一年两个月,至年12月卸任县长,年3月任吕梁副市长,年12月换届未提名。
在其换届去职后,刘永平在4年时间里未出现在公开报道中,直至此番被“双开”。
记者注意到,与刘永平同时“消失”的,还有4名时任吕梁市厅级官员。
在年底举行的吕梁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包括刘永平在内共有5名未到龄的厅级干部未被提名,在换届后去职。他们是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颖(年1月生),吕梁市原副市长李润林(年7月生)、刘永平(年5月),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志强(年2月生)、闫孝敏(年3月生)。
他们均担任过吕梁市下辖县(市)的县(市)委书记,且在年底换届后长期无消息。
其他4人中,郭颖曾任兴县委书记;李润林曾任柳林县委书记;王志强曾任汾阳市委书记;闫孝敏曾任方山县、石楼县县委书记。
自去年底至今,上述5人中已有4人陆续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年9月,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志强同志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中称,王志强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
年12月,山西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显示,李润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通报显示,吕梁市对燃煤锅炉整治不力,区域环境质量恶化。截至年4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吕梁市区等地区尚有部分燃煤锅炉未完成淘汰和提标改造任务;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问题突出;“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不力,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对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吕梁市副市长李润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今年2月,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闫孝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通报称,闫孝敏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送礼。
十八大后的强力反腐中,吕梁成为“塌方式腐败”重灾区,四套班子有多名官员落马。
其中,包括吕梁原市长丁雪峰,吕梁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良森,吕梁市委原常委、离石区原区委书记闫刚平,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明珠,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广龙等。
刘永平简历
刘永平,男,汉族,年5月生,山西方山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5月,任临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年10月,任临县县委书记、县长;
年12月,任临县县委书记;
年3月,任吕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年12月换届未提名。
来源:政事儿、反腐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