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检察院四项举措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

「本文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开展以来,石楼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全方位谋划,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作为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推动司法办案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不等不靠,先行先试,把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做为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考评工作落实落细

始终把业绩考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带头研究,亲自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主任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由政工、案管、各业务骨干共同参与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办公室,政工和案管部门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坚持群策群力,积极听取、充分吸纳全体检察官的合理意见建议,解决好具体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考评指标符合实际不走偏,前后共进行了三轮意见征求,为制定本院的实施细则、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奠定了良好基础。

明确考评思路,实现考评体系科学合理

坚持从转变检察官的思想观念入手,业绩考评方案制定前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认真研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和省、市院考评方案,切实提升干警对业绩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树立全院一盘棋工作思路,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在模拟考评和正式考评中,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以省、市院确定的考评指标、计分规则等为基础,结合办案数量和一人多岗等工作实际,逐条逐项调整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真正做到了该加分的要加,该减分的要减,最终确定指标总数项,正向加分项,负向减分25项,形成科学、合理又切合实际的考评体系。

把握考评要求,确保考评工作有序推进

在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中,对省院确定的业务类型和指标坚持“用为原则,不用为例外”的原则,把省院的决策部署通过考评传导到每位检察官,促进每一名检察官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办案的自觉追求。运用检察官业绩考评平台智能化开展考评,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资源,对检察官办案工作从多个维度进行量化,自动抓取办案数据,自动生成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分值,全程记录履职行为。在对各项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进行初步梳理的基础上,从数据获取角度,进一步对各个维度指标数据项目进行合理配置,实现了项质量指标、11项效率指标、8项效果指标的系统自动抓取。

树立良好导向,激发检察官主观能动性

在结果运用方面,坚决贯彻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指示精神,摒弃“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都一样”的现象,切实发挥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除考评奖金方面的差距,还对优秀人员在全年工作评优树先、向上推优、等级晋升等多方面予以倾斜,充分激发检察官的工作干劲、提高工作积极性。业绩考评体系的建立,使检察官的司法理念由“被动”转向“主动”,促使检察官形成了“多劳多得”“不进则退”的良性竞争思维,促进工作作风从“粗放”向“极致”的转变,促进检察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

检察官业绩考评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石楼县检察院将坚持动态管理,使检察官业绩考评更贴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切实以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业绩考评引领作用,履职尽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推动石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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