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兄弟俩在上班路上共谋腐败,受贿3

夏永俊,年12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常州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年4月,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夏永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7月,夏永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8月,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夏永俊涉嫌受贿犯罪,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年12月22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夏永俊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夏永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年7月16日,其胞弟夏兵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年1月10日,夏兵被留置,这让其哥哥夏永俊坐立难安:一方面担心弟弟回不来,另一方面怕自己躲不过。左思右想了两日,夏永俊决定“化被动为主动”,他与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取得联系,说要向组织汇报思想。

  三天后,带着准备好的“说辞”,夏永俊来到市纪委监委,“夏兵被留置我深感愧疚,我没有管好身边人。但是夏兵生意上的事,我一不知情,二没帮忙打招呼,三没收钱。听说有个叫‘夏斌’的人参与了轨道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我已经要求公司上下严防此人打着我弟弟的名号办事。”

  然而,他自作聪明的这番“汇报”,恰恰成了他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的确凿证据。

  三个月后,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夏永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夏永俊这才明白:“心存侥幸,欺瞒组织,不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如早点坦白。悔之晚矣!”

  “上梁不正下梁歪,夏永俊作为轨道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性用权、违法犯罪,导致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纷纷跟风效仿。夏永俊兄弟的落马,揭开了轨道公司系列腐败案的大幕。”办案人员说。

  这之后,常州市纪委监委对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开展系统查、查系统,先后立案审查调查30人,留置28人,移送检察机关2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涉案金额达1.03亿元,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

为了帮扶胞弟丧失党性原则,“另辟蹊径”在上班路上共谋腐败

  “小时候家里穷,为了让我能上学,弟弟夏兵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在干活时,他被飞溅的铁屑击伤了一只眼睛,也不告诉我,依然把工钱寄给我当生活费。”说到此处,夏永俊泪流满面,“而他的眼睛就因为没有及时医治,近乎失明。”

  家人的付出令夏永俊心怀愧疚,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出人头地,报答家人恩情。大学毕业后,夏永俊选择回到常州工作,并给自己定下规矩——把工作做到最好。低调又勤奋的夏永俊很快得到组织认可,年12月,他被任命为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副处长,走上领导岗位。

  “我的社会地位提高了,收入也高了,日子好过了,我就想着我一个人过好没有用,父母、弟弟的日子还很艰难,我一定要帮他们。”夏永俊说,“但我的工资同时照顾父母和弟弟负担还是挺重,于是我就想着利用职权把夏兵接到我身边,在市政建设工程上承接一些活。”

  随后几年,在亲情面前毫无党性原则的夏永俊又相继利用其担任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处长、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等职权,帮助夏兵与他人合伙开办的公司承接市政工程。这段时间内,夏兵每年收入约三四十万元,家人生活也得到了很大改善。

  “夏永俊总觉得‘有钱就能光宗耀祖’‘人穷会被看不起’,尤其他平时接触的都是些挥金如土的大老板,弟弟赚的这点钱在他看来远远不够,他希望让弟弟获得更多的财富来弥补自己内心的愧疚。”办案人员说。

  年下半年,常州地铁获批建设,由市政府投资成立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夏永俊任轨道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

  这之后,夏兵每天都送哥哥上班。轨道建设线长、面广、量大,夏永俊想让夏兵也参与轨道公司的项目获取利润。于是,他在外出应酬时经常带着夏兵,并在席间请轨道工程各方人士多多关照夏兵。夏兵也整日和地铁项目上的各类人员喝酒吃饭拉关系。

  “一开始我也想让夏兵真正参与到工程建设中赚取合法利润,但是轨道建设对资质、技术、能力等方面要求很高,他各方面条件都达不到。”于是,夏永俊便“另辟蹊径”,利用职权帮助夏兵推荐的单位中标轨道建设项目,让夏兵从中收受好处费。

  年,常州轨道进入建设期。夏永俊也被顺利提拔为轨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董事会和行政工作,公司的人事权、财权、招投标权等都在夏永俊的掌控之中,兄弟俩觉得时机成熟了。

  年7月,夏兵与轨道公司工程管理处副处长陈光辉约定,由陈光辉负责联系有意向承包项目的公司,夏兵则利用夏永俊的权力帮助这些公司承接地铁业务,所获利益两人平分。

  一个月之后,陈光辉对夏兵说:“地下连续墙项目要招标了,上海某公司想承接分包业务,能不能跟‘老大’说一说。”夏兵满口答应。

  在送夏永俊上班的路上,夏兵顺口说了此事。夏永俊随即联系了相关领导,上海某公司顺利拿到了项目分包业务。

  “你可以去谈谈了。”第二天,在上班路上,夏永俊将上海某公司中标的信息告知夏兵,暗示他掌握时机联系该公司谈谈好处费。

  之后,陈光辉接连拉来了几家企业,夏永俊与夏兵便在上班路上交换信息,促成“合作”。

  “夏永俊为人低调谨慎,他选择让弟弟长期当自己的司机,并且采用在上班路上交换信息的方式来避人耳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公司里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他还有个弟弟。”办案人员说。

  这短短20分钟的上班路,却成了兄弟二人迈向深渊的腐败之路。

一个自欺欺人,一个无知贪婪,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兄弟二人既亲密无间又“充满隔阂”

  “我心存侥幸,以为自己不收钱、不参与、不知情,夏兵怎么收钱都跟我无关。而夏兵他都没怎么上过学,根本不知道自己这样可能是违法犯罪,是我带坏了他,我这个做哥哥的不称职啊。”夏永俊说。一个自欺欺人,一个无知贪婪,这两种心态导致二人在违纪违法路上越走越远。

  据夏兵回忆,他收到的第一笔好处费,是上海某公司贿送的万元现金。“不过是吃吃饭、说说话,就拿到了之前在工地上辛苦几年才能挣到的钱,我被这‘快钱’晃晕了眼睛。”夏兵说。

  一开始夏兵也很忐忑,但身边的“合伙人”和不法商人不断告诉他“这都是行规”“咱都有合同,是合法的”,文化水平不高的夏兵便逐渐相信了。

  夏兵也曾想跟哥哥详细讨论一下这件事。在一次上班路上,夏兵试探地说:“上海那家公司有笔钱在我这儿。”

  没想到夏永俊立刻打断他:“你不用跟我说这些,钱都放你那,以后家里和爸妈那边你照顾好。”

  夏永俊既想帮助夏兵赚“快钱”,又担心自己触犯法律,便采取“不问、不听”的做法。每当夏兵想跟他具体谈如何与他人合作赚取好处费,以及赚取了多少好处费时,他便立即打断夏兵,强调自己并不知情。同时,自己如何利用职权帮助夏兵联系的企业中标,夏永俊也从不与夏兵细说。

  就这样,夏兵出于对法律的无知、对金钱的贪婪、对哥哥的盲目信任,在几年间疯狂敛财。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兄弟二人既亲密无间又“充满隔阂”。

  被留置后,通过办案人员的纪法教育,夏兵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他满腹悔恨:“我居然如此无知,不是自己劳动所得的财富千万不要去碰,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我却一直想不明白。”

  而夏永俊以为自己选择了“不看、不听、不说、不直接收钱”,就能高枕无忧,然而他却忘了,这一切的前提都有“不该”二字。既然已经用“不该”用的权力,帮了弟弟“不该”帮的忙,又如何能置身事外?

  “该案作案手段由明转暗,由直接转间接。夏永俊与夏兵等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夏永俊在后台恣意用权,夏兵在前台收受好处,二人在谈到好处费等事情时交流含蓄、隐晦,企图以这种方式规避法律。然而,这不过是白费力气。”办案人员表示。

执迷不悟对抗审查,把亲情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化公为私、靠企吃企,终难逃纪法严惩

  “有纪委的人来查你的账户,你小心一点。”

  年底,夏兵听到自己被调查的风声,一下子慌了神,想了几日后,他约夏永俊一起吃饭,打算把这几年做的事都跟他说一说,商量一下该怎么办,话到嘴边,却又被夏永俊堵了回去。

  “别怕,你做的事我不清楚,我不清楚的话,问题就不大。”夏永俊劝慰道。

  夏兵低头,好半天才说一句:“大不了坐几年牢。”

  听了这话,夏永俊心里一阵难以言说的难过,他不知该怎么回答。桌上的菜渐渐变凉,这一餐也成了这两兄弟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前的告别餐。

  “当时如果我静下心来听听夏兵想说的话,一起分析下问题严重性,说不定就会抓住这最后向组织坦白从宽的机会。”然而,执迷不悟的夏永俊和夏兵,在组织调查时互称对对方工作上的事从不知情、从不参与。夏永俊甚至编造其公司内有个叫“夏斌”的人等虚假情况,企图掩盖兄弟二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年1月初,就在被留置的前几天,无知胆大的夏兵依然收受了某企业贿送的万元现金,并藏在家中的地下车库里。

  据调查,夏永俊和夏兵等人共同受贿金额高达余万元,但这些钱均由夏兵收受和保管。被留置后,夏永俊方知弟弟收钱的具体金额,他极为震惊:“早知道他会拿这么多钱,说什么也不会让他走到这一步!”

  “我作为大哥没有带好路、把好关,反而用错误的方法帮助弟弟,来弥补我的亏欠,让自己内心获得安慰,这是极其自私的,最终也害了我们俩。”夏永俊悔之晚矣。最终,夏永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夏兵也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共犯陈光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余共犯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兄弟,一母同胞,手足情深,互相照顾、彼此扶持理所应当,然而扶持亦应走正道,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更应严守底线,而不是搞“腐败合伙人”。夏永俊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兄弟的利益需求,把亲情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化公为私、靠企吃企,把权力转化为追逐私利的手段,最终落得兄弟同陷囹圄的结局。

节前敲警钟!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

年9月29日,截至2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2人被查,1人被处分,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审查调查

·中国中铁原党委副书记周孟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周孟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国际执法合作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监委消息: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增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增国主动投案。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赵增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增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排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占有使用公款;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将本人、配偶应当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放任配偶为亲属案件说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

  赵增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增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年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0起典型案例。包括:

1.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永刚违规决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天津华士林商贸有限公司原副经理(主持工作)海滨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3.湖南省汝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张世平等4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

4.青海省农牧区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公务接待、公款送礼问题。

5.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彭献金私车公养问题。

6.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环卫保洁队副队长钱学锋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7.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街道黎明社区文书金仲叶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8.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甸南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罗炳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9.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民生工程办公室主任杨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10.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草滩镇中心小学原校长王建强、原总务主任李银山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甘肃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包括:

1.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先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保洁队队长李军公车私用问题。

3.平凉市崇信县给排水公司经理许学文、副经理岳明强违规报销个人餐饮费等问题。

4.武威市古浪县黄羊川中心幼儿园园长李越能违规套取公款,组织教师聚餐、购买发放礼品等问题。

·云南通报10起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问题。包括:

1.机场集团所属云南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勇和财务总监、工会主席赵思华等人违规绕道旅游、在国(境)外超时停留问题。

2.红河州开远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弘莉改变公务行程、超范围安排人员参与考察学习问题。

3.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赵声琪和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林丽芳等人借公务出差之机绕道旅游、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4.保山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原主任杨军借公务差旅之机绕道旅游问题。

5.玉溪市新平县平甸乡原人大主席朱开亮违规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旅游问题。

6.昆明市五华区文化馆馆长周赤东超标准报销费用和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问题。

7.曲靖市会泽县田坝乡卫生院院长李正坤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8.昭通市昭阳区高级职业中学校长崔汝波、副校长孙卫华和区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人贺昆接受有业务往来企业组织的旅游问题。

9.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大渡岗乡大干坝村小组党支部书记苏应和、妇女组长姚建萍组织公款旅游、伪造报销凭证报销费用问题。

10.丽江市古城区原农业局渔业站站长肖颜、职工白金华多报备外出天数、提前出发、中途停留游玩、延后返回的问题。

·山东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包括:

1.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中安排部署不力、督导协调流于形式问题。

2.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对医保资金监管流于形式问题。

3.济南市章丘区黄河街道办事处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迟缓问题。

4.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对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5.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浮山路市场监管所办理政务热线投诉问题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1人被查,1人被“双开”……

年9月28日,截至2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1人被查,1人被“双开”,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审查调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一级巡视员蔡江婷接受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一级巡视员蔡江婷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监委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柳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潍坊市监委对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柳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柳伟违反政治纪律,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柳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柳伟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柳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潍坊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山西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包括:

1.朔州市怀仁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朱玉罡对待组织生活敷衍应付,剖析材料照搬照抄问题。

2.医院院长闫国锋违规为其子操办订婚宴问题。

3.吕梁市石楼县裴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薛凤玲违规收受高档香烟问题。

4.晋中市榆社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连永刚违规收受礼金、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5.晋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刘海敏作风漂浮、落实工作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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