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由中共石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县司法局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晋西影剧院临街广场举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剑主持活动,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继军出席活动,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等32家单位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宪法等内容的8块展板,同时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就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劳动就业、疫情防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地为咨询群众答疑解惑,向广大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进校园》等40余类宣传资料,号召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90余人次。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全县各执法单位通过“法律七进”即进机关、进网络、进校园、进军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宣传栏等多途径宣传,使广大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提升法律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石楼、法治石楼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石楼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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