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楼县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县域实际,运用“坚持四有原则,确保排查工作真实全面;明确四个标准,确保组建工作科学合理;强化四项措施,确保日常活动有效开展;创新四种机制,确保功能作用发挥实效”的“四四工作法”全面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各项工作。
(一)坚持四有原则,确保排查工作真实全面。坚持有固定场所、有固定人员、有具体业务、有缴税证明的原则,联合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税务部门对全县截止年8月底在册的家非公企业和41家社会组织,通过管理部门查阅凭证,实地走访看运营等办法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做到“三个摸清”,并逐一甄别分类,确保数据真实全面,为下一步的组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四个标准,确保组建工作科学合理。一是明确党组织组建标准。3名党员以上必须建、3名以下归类分组,在非公企业不超8家,社会组织不超5的标准下进行联合建、没有党员的分类别成立党建工作指导站,派驻党建指导员,确保“两个覆盖”落实到位;二是明确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按照“六有”标准,第一活动室用房不低于30平米,第二组织所在地悬挂“**党支部”牌匾,活动室入口处悬挂“党员活动室”牌匾或标牌,第三室内有相关文件、资料柜、桌椅、电脑等办公设施,第四党旗以组织规定的为准,第五书报资料齐全,并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第六有完整的相关规章制度。总体标准达到:布局合理、美观整洁、主题鲜明、氛围浓郁。三是明确台账规范标准。总数要体现、分类需细化、种类必须全;类型要明朗、运营需翔实、方式必须填;机构要健全、名称需齐全、信息必须全。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分别建立台账信息,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汇总,工委书记签字盖章,确保各类信息数据“口径一致,数出一门”。四是明确示范点建设标准。采取“面上推动”与“点上突破”相结合的方式,将条件好的、工作积极性高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列为市、县示范点,进行集中时间组建、高标准建设、严要求执行,在全县形成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工作高标准进行。
(三)强化四项措施,确保活动全面开展。一是强化经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省市县3:3:4的比例对联合组建的非公和社会组织每个党组织每年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确保活动正常开展。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措施。对新成立的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委组成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新组建的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党建知识指导培训,确保活动按要求开展。三是强化督查驱动措施。将新组建的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开展纳入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范围内,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确保活动形成常态。四是强化分级管理负责措施。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责任,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的履行统筹指导责任,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履行推动落实责任,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协调推动责任,乡镇和社区党组织负责兜底管理,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权责到位无空隙开展工作。
(四)创新四种机制,确保功能作用发挥。一是创新组织设置机制。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党建带头人队伍、一支精干的党建指导员队伍、一支发挥作用的党员队伍、一支充满活力的群团组织队伍”的“四支队伍”。发挥他们的作用,推进和带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党的建设工作,从源头上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创造良好条件,激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活力。二是创新党务企务整合机制。把党建活动深度融合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科学管理当中,使党组织的管理机制、服务内容、组织生活始终紧密结合企业(组织)的发展实际来制定,坚持做到党务与企务同谋划、党务与企务同部署、党务与企务同督查、党务与企务同考评,确保党建工作和企业运转目标同向,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企业的“暖瓶”,而不是“花瓶”使党建真正成为企业和组织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创新文化互融机制。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企业(组织)文化,从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