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划片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条件及学区划分相对稳定等情况,确定各中小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顺利入学。
2.免试入学原则。所有民办学校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免试入学”和“先报名先录取”的原则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告知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
4.统筹协调原则。对整个招生工作全程参与、全程调控、全程督查、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无小学学籍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无中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拥有我县常住户籍,没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取得户口后方准入学。
3.在我县投资或外来务工的非我县户籍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如父母在我县已购买住房,则按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如在泗阳没有购买住房,则由监护人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经开发区管委会和县人事部门证实的劳动关系证明,经全面核实后,按开发区施教区划分情况,本着就近原则,小学安排到开发区小学或来安小学就读,初中安排到上海路中学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三、施教区招生1.城区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公布县城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招生相关规定进行招生。乡镇(街道、场)初中、小学施教区限于本辖区,其中王集、新袁公办初中和小学可分别在运北片、运南片招生。
2.乡镇学校。各乡镇区域内公办中心小学和教学点的施教区划分由中心小学划定。
施教区划分??泗阳年最新中、小学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及招生规定!
四、招生办法
1.宣传发动
通过泗阳教育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