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疫情防控办发布5月2日疫情防控

离石区疫情防控政策

(5月2日)

一、社区(村)、法人单位要主动开展摸排,并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实施分类管控措施。

1.所有省外入离返离人员须在第一落点立即采样,开展1次核酸检测,分门别类进行管控。

2.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离返离人员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3.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离返离人员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4.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离返离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5.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离返离人员要提示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

6.境外人员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不满21天的入离返离人员实施“7+7+5”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入吕返吕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二、旅客要在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主动进行检疫信息登记,未纳入“两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站。

三、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继续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在接收境外、国内涉疫地区邮件或者货品时,要加强科学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在户外拆件,不带外包装回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喷洒或擦拭表面,做到每一面完全湿润,确保全方位消毒;对邮件、快递物品可用消毒剂、热力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清洗双手或手消毒,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最大程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

六、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五一”期间,我区各疫苗接种点正常工作,疫苗接种不停息,专家建议,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公众,尤其是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完成基础免疫接种超过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请尽快接种加强针。

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祝全区人民节日愉快、万事如意。

来源:吕梁市离石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p/5514.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