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疫情防控等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
公告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较重,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人员力量,同时缓解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发疫情防控等专项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等专项公益性岗位3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本县户籍且常住本县,年龄35周岁以下(年4月以后出生),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年4月22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石楼县招聘疫情防控等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一张、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
3、《就业创业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按要求申领,需额外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二寸红底彩照一张及电子版、《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一张);
4、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前来报名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政策需采取隔离措施的,本人不得前来报名。
报名咨询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双向选择
资格审查后,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就业意愿等各方面的情况,结合用人单位疫情防控等工作岗位的需求,双向选择确定聘用人选。
(四)聘用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退出。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依照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根据“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职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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