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发现更多精彩。石楼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11月30日上午,石楼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小军提名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全票通过了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刘保荣、刘宝峰、李美琴、杨怀志4名同志的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
冯小军检察长向会议宣读议案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小军向县人大常委会宣读了提名任命的议案和议案说明,介绍了提名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被拟提名任命的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分别作了供职报告和表态发言,逐一介绍了各自的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主要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决议,作出了任命决定,被拟提请任命的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文军为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向4位同志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他们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在忠实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保持锐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良好的职业情怀着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新任检察委员会委员面对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宣誓
此次被任命的4名同志均具备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娴熟的办案技巧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在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上都经得起考验,并且均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查任职资格、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程序。此次任命有效解决了检委会委员人数不足的问题,为我院检委会注入了新鲜血液,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职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END编审:刘保荣
审核:王彩霞
编辑:王彩霞
文字:王彩霞
图片: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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