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灵泉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

近日,“平安吕梁二号”专项行动期间,石楼县公安局灵泉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抓获违法行为人冉某宏、李某、梁某3人。

6月26日,灵泉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酒后在KTV闹事,还将吧台器皿打坏了,请你们过来处理。”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带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冉某宏、李某、梁某在乐巢汇结账时,因支付金额少于消费金额与辛某鑫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争执,随后冉某宏将玻璃饰品砸在吧台上,致使玻璃饰品破碎。李某和梁某二人又与服务员张某发生冲突,相互扭打。

随后,灵泉派出所民警就该事件对周边群众进行调查,发现冉某宏、李某、梁某三人行为确实造成了一定的财物损毁。

目前,冉某宏、李某、梁某三人因故意损坏财物的违法行为已被石楼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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